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保障弱勢權益政策綱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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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言 通訊傳播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,政府應保障弱勢權益,積極促進國民合理近用通訊傳播資源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貫徹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,有關尊重弱勢權益之任務,爰訂定本綱領,以為相關施政作為之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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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目標
一、照顧弱勢權益,確保公平近用通訊傳播資源。
二、分擔社會責任,引導通訊傳播科技發展造福弱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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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政策主張
一、推動弱勢社群優先使用公用頻道。
二、擴大提供弱勢社群通訊優惠方案及數位接取機會。
三、促進通訊傳播普及服務,縮減城鄉數位落差。
四、分配通訊傳播資源應兼顧弱勢通訊傳播權益。
五、鼓勵照顧弱勢之通訊傳播科技與創新服務。
六、制定通訊傳播監理政策應保障弱勢、偏遠地區或促進區域性發展之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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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執行方案
本綱領各期程之執行方案,由業管單位依前述政策主張擬定並執行之。 |